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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辩诬


潘兴汉醉了,醉的很舒爽很熨帖,因为是自己想要找到这种恰到好处的感觉。

        潘兴汉走出刘黄裳家门的时候还在窃笑,因为是自己通过绵软甘饴的女儿红剥去刘黄裳穿了几十年的朝服,拉回到纯真的少年时代,让他又哭又笑,舞之蹈之,否定酒前高见粪土帝王将相。

        潘富打着气死风的灯笼在飘,适时变换形体,遇到障碍就变得粗壮有力穿房越脊,遇到通衢大路就变得细长飘渺。能够变化万端的人以前还没遇到,不能屈才,得把这个小辈送到战场统领兵马。

        马路两旁的深宅大院晃动着让开道路,忠诚的站在在朱漆大门上的门神遮住面庞隐于黑暗。里边的主人一定随着豪宅晃动在瑟瑟发抖。

        所有遇到的物品都在害怕,高大威猛的到了面前就变得矮小不堪,并且退到身后迅速隐去逃之夭夭。他们都害怕,我是世上最强大的,不可战胜。

        一头凶猛的狮子拦在路上,不敢直接面对,怯怯的露出一只眼睛一个嘴角媚笑,对,就是媚笑。不对,来到身边张开了血盆大口。岂有此理,竟敢发威,一阵拳打脚踢臣服在地。帝国主义都是纸老虎,踩上两脚,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黑洞洞的大门出来很多武士,想要为狮子报仇,呼啦啦又退回去。怕了,是的就是怕了。有一个不害怕的主事出来,还大胆跑过来。举起的带着血渍的酸痛老拳放下来,终于下不去手,是弟弟潘兴臣……

        亲人的关怀是最好的心灵鸡汤,自然也是最灵验的醒酒汤,何况潘兴汉心里清醒得很。

        高度(阅历)决定视野,地位(利益)支配行为。熟知朝廷内幕的刘黄裳从大的方面指点潘兴汉,让他寻求王保对立的利益集团应对弹劾,根本没有逐条对弹劾内容进行准备,认为那是多此一举毫无作用。

        潘兴汉早上起床时,徐光启和潘兴臣这两个没经历过仕途和朝廷政务的愤青,正在针对王保的弹劾奏章引经据典逐条辩护批驳。

        看到潘兴汉进到书房,潘兴臣赶忙停止翻阅堆在书桌上的厚厚一摞典籍,徐光启也放下手中的毛笔。

        “玄扈先生在写辩诬奏章?”潘兴汉从书桌上随手拿起一页写满字迹的白纸。

        “是啊,若是有机会进朝堂,应对弹劾是常事,就此练练手,也算多学一点东西。对了,兴汉将军给我俩讲讲一年来的所作所为,也好对症下药。”

        潘兴汉投给对方一个会意的感激,“好吧。”徐光启就是不问,潘兴汉也要找机会向他详详细细描述火枪兵所干的事情,以便把他吸引到自己的队伍里来,此时正好一便两勾当。更主要的是,潘兴汉不打算按着好心的刘黄裳指点的路途解决王保的弹劾。

        借助某一人或者一个利益集团的力量,虽然可以确保自己和火枪兵万无一失,但事情过后,不可避免打上别人的烙印。吃人家的嘴短,用人家的手短,潘兴汉不想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大旗之下。只有保持独立性,才能按着自己的意愿发展壮大火枪兵。实在不行,就离开京师,到外面逍遥自在,你不认我这个金镶玉,我还不鸟你这块糟炸糕,谁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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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朝廷大臣打量着潘兴汉,潘兴汉也打量着他们。兵科给事中是个六十余岁面相慈祥的老头,面庞保养的很好,足以和富家老太婆相媲美,不知对兵事懂得多少;胖胖的监察御史更像一个富商,锐利的目光充满贪婪,似乎能从石头里看到金子;高大威猛的刑部郎中丝毫没有包拯的明察秋毫,倒是和粗俗奔放驰骋疆场的将军有的一比。

        潘兴汉已经按着程序将辩驳王保弹劾的奏章上报朝廷。朝廷没做任何定论,只是发给朝臣广议,并且责成这三人听辩。事是明摆着,但总的回应。人家往身上吐了一口脏兮兮的浓痰,总要擦去。于是一场问者无心答者无趣的问辩过场开始。

        王保弹劾的第一条罪状是:潘兴汉率领火枪兵屯驻塞北,破坏了游牧部族的平静生活,引起对方不满,擅开战端,给冀镇带来边患。

        塞北地区在春秋战国时期是燕国国土中心地域;秦汉两朝都设立渔阳郡进行行政管理;三国时期在袁绍管辖范围之内;宋代是辽国中心,辽东的名字就是因此而起;明朝开国初期,朱元璋设置大宁府管辖这一地区,并由自己的十六子宁王镇守,只是到了靖难之役以后,明朝国力衰弱才逐渐丧失对这一地区的管辖,但名义上还是大明国土。

        潘兴汉带领火枪兵屯驻塞北,于理于法都和。这条弹劾,也就是王保这个世袭军官出身没读过几天书的不知天地炎黄的人能够说出,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这站不住脚,反而有卖国之嫌,再昏庸的朝臣也不敢用这一条给潘兴汉定罪。

        弹劾的第二条罪状是潘兴汉勾结朵颜卫等游牧外藩图谋不归。

        朵颜三卫在兵部和吏部都有册封表册,属于大明朝名义上的在册卫军。并且三卫每年都向朝廷进献标志着税赋的五贡,朝廷每年也向其发放相当于饷银的两赐。若说朵颜三卫为外藩,则是否定其与大明朝的臣属关系,承认朵颜三卫是游离于朝廷管辖之外的独立存在。潘兴汉屯驻塞北,与其产生交集乃是必然,勾结一说纯属无稽之谈。

        弹劾的三条罪状是潘兴汉擅自筹划粮草军饷军械,有谋反之嫌。

        按照大明朝军队供给制度,不容许卫军本身筹粮筹饷,需由朝廷另外组织供给,目的就是为了防范军队有独立生存能力产生异心。这是开国皇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有效手段。对这条指控,潘兴汉辩解起来破费周折。

        火枪兵屯驻塞北,朝廷不提供一粒粮食,一文银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想让军卒活下去,总不能坐以待毙。另外,保护地方平安的团练不属于卫军建制,可由地方官府自筹粮饷器械,潘兴汉身负维护塞北平安之责,参照地方官府,为保境安民的地方军队筹集粮饷,不违律例。在朝廷在册的火枪兵只有一千名,其余的都可以归结到地方团练军队。

        冀镇卫军总兵王保弹劾的第四条罪状是:潘兴汉凶残暴虐,无端屠戮一千多土蛮人,挑起朝廷与土蛮争端。

        王保的这种说法,意思是对待欺负你的人不能还手。人家打了你的左脸,要把右脸伸出来;人家砍了你的胳膊,要把大腿伸出来;人家抢了你的银子,要把金子掏出来。潘兴汉对于这条弹劾根本不屑辩驳,只是把与忠顺夫人会面后,双方约定的类似谅解备忘录的协议呈交给听辩大臣。

        弹劾的第五条罪状是潘兴汉传授给冀镇卫军杂造局的火枪制造办法多有不实,根本无法制造出具有相同威力的火枪,怀术不授其心不良。

        对于这条指控可以说确有其事,潘兴汉去朝鲜之前虽然将制造方法传授给杂造局的工匠,但其中有几个关键技术却不是光凭画张解说图谱就可,需要言传身教多次实践才能初步掌握。潘兴汉对这早有准备,不是我留有后手不教授,而是你们没有学到家。用相同的办法经过实践就会驳倒这条指控。在火枪兵彻底强大起来之前,制造火枪火炮的核心技术绝不会传授出去,这是潘兴汉的底线……

        弹劾的最后一项指控是:潘兴汉未经照准擅自开启互市,扰乱了长城边塞的正常贸易,引发边地不宁。

        对于这条指控,潘兴汉回答的很干脆,塞北是大明朝属地,我负责屯驻管理,容许属地百姓自发开展交易,乃是促进属地繁荣之必要措施,若朝廷明令禁止各地商贾贸易,我自然遵从并关闭市场。

        三个大臣听辩,只是带着耳朵来的,没有其他任何职责。逐条听完辩护,只是告知潘兴汉随时听候朝廷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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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章节,读过的可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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