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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公子孙


王水心中对他和公子孙在猎人榜上的排名差距并没有一个很清晰的可以量化的度。可能公子孙的实力真的强出他一大截,也可能他只是徒有其名。

        他之所以会这么揣度,是因为猎人榜上的排名是平台根据杀手所完成的任务数量以及质量来进行的初步评估。然而某些依靠血技天赋而造就的暗杀高手自有其无与伦比的猎杀技巧,比如夜精灵,但他或许在正面对战时表现得并不让人满意。

        年轻的大学生内心对后天的一战并不抱有多大的担忧。在上一次的反杀后,这期间他又帮着曾经的红派暗杀了几名绿派人员,每次都完成得很好。所以,他其实对自己能反杀公子孙怀有至少七成的信心。

        接连的成功当然能使一个人膨胀,尤其是年轻人。而此战的双方都带有盲目的自信,究竟谁会死在谁的刀下,谁会拿到谁的悬红,命运自会公正地仲裁。

        连着几日的高温让他一直躲在空调房里,为了不再过多地暴露自己的血技实力,他也不在深夜出门练习了。当陌生的室友不在家时,他便反复地磨炼自己的血技。每次实战让他对血技的掌握都有所提升。

        瓢泼的大雨哗啦啦地如约来临,窗子外面的世界被一片噼里啪啦的声音所笼罩。湿润的空气吸进肺里,滋润干涸的气道。

        公子孙给他发来短信,说在大学的足球场等他,因为那里宽广。

        既然逃不掉,就要像个男子汉一样勇敢地冲上去。而我,早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他戴上面具,脚穿一双白色运动鞋,下身着半膝军绿短裤,上身则是一件黑色t恤,撑开藏有水神的黑色大雨伞出门应战。

        四周一片嘈杂的雨声,天空朦胧,水气蒸腾,能见度非常的低。当他到达球场后,一时半会并没有找见自己的对手,待向里走了一段路后发现球场正中央站着一道身影。

        王水停在距离他七米的地方。对方并没有撑伞,而是穿着一件类似于斗篷的宽大雨衣,兜帽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

        “王水,很不幸,今天你是猎物,我是猎人。”他的声音听起来挺年轻,“我想你能理解这种捕猎关系,因为你偶尔也是个猎人。”

        “当然,猎人总有一天也会成为别的猎人的猎物。”王水想向他道一声谢,为公子孙没有悄无声息地暗杀他而道谢。但他没能说出口。在此等剑拔弩张的环境下,面对着一位想要取你性命的杀手,谁能真诚地说出“谢谢”二字来。至少不善言词的他不能。

        “首先呢,我得谢谢你在红榜上无私的贡献,让我有机会杀了狸猫,并领取了他的人头奖赏。”公子孙开口,“一千万,即便对我来说也是一笔数目不小的钱。我的‘君子约战’就算是我对你的报答吧。”

        “那真是我三生有幸,才能遇见你这么一位谦谦君子。”王长河含讥带讽。

        公子孙抬起头来,王水惊讶地看到对方的脸上竟然没有戴上面具或是口罩。隔着重重雨幕,他似乎看到公子孙脸上的笑容。“本来呢,得到这一笔钱后就该小小地知足了,可我的贪念冒出了头,说既然来都来了,要不,也顺手把他给解决掉?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毕竟三百万可以让我再买一辆不错的车。”

        “夜精灵的悬红更高,你为什么不去杀他呢?”他问,“杀了他,你可以买很多辆不错的车。”

        “夜精灵是只老虎,还是很凶猛的那种老虎,没有过硬本事的猎人,都会被他一口吃掉。”他的双眼里满是笑意,融进了眼前的漫天大雨之中,“而你不一样,你只是条狗。虽然偶尔会朝人露露牙齿,但终究不会是人的对手。”

        “那我也会是一只牧羊犬。”

        “让我见识见识先。”公子孙从腰间拔出长剑指向他。“剑名‘书生’,今日将染汝之血。”

        王水左手向□□倒下大黑伞,然后右手抓住伞柄拔出水神长刀。“刀名‘水神’。”

        两人像是两位高手在约战对决那般,站在足球场里的人工草皮上,任由半空的大雨浇头而下。水珠不停地拍击冲刷着他们的刀剑,四下里唯有不绝于耳的雨水合奏而成的自然之音,间或从某栋宿舍楼阳台破空而来一道当代大学生血气方刚的吼叫,或是临街一声汽车喇叭的催促声。

        一道枝形闪电从天到地划过。而就在此时,公子孙率先动身,右手持剑攻来。王水双手握刀迎上,在刀剑相碰的那一刹那,雷声很应景似地炸响在半空。接下来便是一阵短促又频繁的钢铁交击声,掺杂进夏夜之雨的合奏曲中。

        大学生猜出了公子孙不戴面具的原因。

        兴许是他认定自己会死在他的剑下,所以才会如此的有恃无恐的吧。从他花钱买来的情报来看,公子孙也曾是组织血色黄昏的一员,前两年似乎嗅到了什么风气,便从组织主动退出,自此单干。

        从他的外貌来看,他的年龄也并不大,顶多三十岁。齐颈的长发被一根红色的头绳绑在脑后,但脸的两侧却垂下两缕来。公子孙的长相清秀,经过眉刀修饰后的笔直眉毛像极了手中的那柄长剑,他嘴唇纤薄,大小配以脸型而正合适,下颌上唇也皆无胡茬短髭;那一架自眉间而下的鼻梁却是塌陷了下去,只在鼻头处隆起一座小山头来。他的左脸旁上有一颗小黑痣,不仔细看的话会被忽略掉。只需稍一化妆,公子孙便会成为一位了不得的秀气美男子。

        在过了十几招后,王水却因他的力道吃了一惊。无论公子孙长得有多么的清秀,看起来有多孱弱,也还是一个男儿身,他提醒自己,可不能被那一张俊俏的脸所骗到黄泉路上去了。

        大雨在十分卖力地冲刷他们,像是要洗净两人身上的鲜血;刀与剑在它们的怀抱中跳舞,刀剑因为雨点的拍击会时时乱了阵脚。雨水从脸庞、睫毛上、头发里流下,视野也受到了影响。

        王水还没使出自己的血技。

        五十招后,公子孙开始占据上风,往后王水越来越处于被动。每当那把长剑刺破雨幕而来,他都疲于应付,而不得不狼狈的三番五次地滚倒在地。如此这般,身上也闻不到一股泥土青草味。很快,他便负了伤。血液刚逃逸出身躯,腥味还来不及飘散,便被大雨裹挟住同化在其中。

        公子孙不负其在猎人榜上的排名。

        “你还不使出自己的血技吗?”公子孙问。

        王水紧盯住对面的敌手,腰间的伤口好像并没显得有多疼痛。面具的视孔太窄小了,他一把扯掉它。既然对方都不怕露面,那他也没必要在乎。此即生死之战,胜者生,败者死。面容倒也无所谓了。

        接着,王水右脚后撤一步,双膝下曲,双手握刀,侧身对着公子孙。在这大雨瓢泼之里,他心中似有所悟,奈何那调皮的精灵刹那而逝。他似在蓄力,十秒后,便猛地弹射出去。“水龙吟!”

        水神长刀刺向公子孙,同时刀身周围的雨水被其控制得快速地旋转起来,如同奔跑时旋转的风车。公子孙顿觉一股凌厉的气势从正面突袭而来,他撤步打算硬抗下这一击,以此来试探对方的血技实力。

        短短的八米距离眨眼间就被速度所弥补,在即将临近时,刀身周围旋转的小水龙化为一根根旋转而进的冰锥,宛如一颗颗巨龙尖利的牙齿,凶狠地想要咬住公子孙,把他的胸膛咬出几个大窟窿来,咬断他柔弱的身体。

        公子孙始料未及“水龙化冰”这一招,但他并不慌张,向后撤的同时连续挥剑砍掉了几根冰锥。那几颗“牙齿”被王水操控得边旋转前进边组成了一颗更大的“利齿”,齿尖被打磨得甚是锋利尖细。

        猎人公子孙弓步出剑,“书生”剑尖顶在了冰尖儿上。似乎王水的势头更猛,推着公子孙倒退了好几米,长剑“书生”也受力便弯了。

        此时的足球场已经积起了一层雨水,能淹没脚背,故而使得地面摩擦系数降低。下一刻,公子孙一脚蹬在球门的门柱上,两人僵持半刻,接着,他以剑为轴,反向旋转身体。只见无数细小的冰渣子从圆的切线方向上被抛离出去。但他并没有彻底地成功,当书生剑钻了十厘米后,碰上了更坚硬、更结实的冰盾,使得剑身越变越弯,仿若随时都会被崩断,且两者摩擦出来的声音也是异常的刺耳难听。

        王水趁势推进,同时左手已然凝结成一把长长的冰矛,将水神裹在其中,狠辣无情地戳向公子孙。

        在距离上,公子孙被封住了进攻的机会,只能向后逃开。于是,借弯了的剑的弹力将自己弹了出去,落在了球门的另一边。

        两人隔着球网相对而立。

        “至少你没让我失望。”他拨开脸庞湿漉漉的头发,笑吟吟地说。“不过,我还没认真打。”

        “那就希望你可以认真点。”王水心下里暗自惊叹对方的实力以及招式的灵活多变。狸猫和大长老那两个野路子杀手完全没法和公子孙相提并论。

        “我想你在和我对战之前有了解过我的血技吧?”

        长河不置可否,沉默以对。他了解过一些,但没想出破解之法,因为他也将是第一次正面应对,只能见招拆招。即便如此,他还是十分谨慎地做了另一手保命的准备。

        “我的血技名叫‘猎场’,”他开始缓缓地释放出自己的血技场域,“‘王的盛宴’上你挑战过黄昏之鸟,我当时也在现场。吾王黄昏之鸟所具备的其中一种王级血技是‘血场’,在最后他与红差大人的对战中展示过。此时,你有没有感觉到一些熟悉的味道啊?”

        公子孙解开自己的那件斗篷雨披,露出一身可以凸显身材的紧身黑衣,很明显的胸腹肌,两只结实的胳膊裸露在外面,以及看起来便很有爆发力的两条腿。“我的血技‘猎场’就和黄昏之鸟的‘血场’同出一源。实乃有幸,在我还是血色黄昏杀手时曾得到过吾王的少许指点,使我获益匪浅。而当我得知你们将要前去挑战黄昏之鸟时,心里很是激动兴奋,为了能一睹杀手之王的风采,我更是放弃了我准备猎杀的猎物,从两千公里外赶了过去。”

        “但你没有挑战他——”

        “我当然不会挑战他。那很愚蠢。因为我知道自己打不过他。”他话语有些激动,语气里带着对黄昏之鸟的尊崇,“黄昏之鸟日久天长地栖息在江南水乡,世界似乎已经将他逐渐遗忘,所以你们才会觉得一个垂垂老矣的家伙没什么可怕,才会愚蠢地想着去挑衅他。可我是亲眼见识过他的实力,所以我早已心甘情愿地屈服在地,顶礼膜拜。”

        “那你为什么选择背弃了他,提前两年便脱离了组织?”

        “我敬仰他,而敬仰一个人会让我努力地去提高自己,希望有一天能与他站在一起,帮他分压担负。”他语带遗憾,“然而可惜的是,血色黄昏已经不是一个适合真正的猎人待的地方。如果□□长时间地存放在架子上任它生锈,那么猎人就只能拿起砍柴刀出去砍砍柴卖了。组织已不能让我成长,只有投身到残酷的社会里才会让人更加的茁壮坚韧。”

        公子孙再次将自己的头发撩到耳后。“我以为你们的挑战能让他用出血技,因为我去现场观战的目的之一就是想要再次亲身感受一下吾王血技的魅力,希望能让我心生感悟,从而提升自己的实力。可你们那帮家伙真的是无用之极,在黄昏之鸟未用出血技的情况下,连两百招都打不过,有的更是走不过五十招。”他竭尽所能地鄙夷,“我真的失望极了。幸而最后的红差大人实力不俗,逼得吾王不得不用出血技,才得以让我再一次感受到吾王的‘血场’之威。”

        在对方的血技场域里,王水似乎感觉到自己已被对方的目光锁定了。

        “我的猎场虽然不能与吾王的相比,但我自信对付你是绝对没什么问题的。”他自信满满又嘴角挂上玩味的笑意,“猎场适用于突然袭杀,如果猎物不能提前感知到猎场的话,那么很少有人能躲开我的暗杀。而猎场不仅仅可以罩出一个空间范围,锁定住其中的猎物,它还能增快自己的速度、提升感知度,犹如蛟龙归海。它属于王级血技,也就是说,在猎场里,我便是王。”

        “好巧不巧,在水的世界里,我也是一位王者。”王水勉强扯出笑意来,故作轻松应对。他可是在最后一战里亲自见识过黄昏之鸟的血技“血场”。绝望,是当时带给他的最直观的感受。

        “在王的盛宴后,我的血技实力又提升了一节。”他炫耀似地说。

        “恭喜你。也恭喜我。因为我们都不虚彼行,不负青春的宝贵时光。”

        “那太好了。”话音刚落,公子孙便蓦地从球门后绕到前面来,出现在王水的面前。一张俊俏的脸上挂上狂热嗜血的迷人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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