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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爱情与友谊间的抉择


第二天考完试,他在学校里碰见了李翌:他正把胳膊搭在女朋友的肩膀上,两人有说有笑地聊着。余正谦面无表情地看了两眼后就转过头去,没有想着向他打个招呼。可对方也注意到他了。

        “嗨,谦哥。”李翌脸上笑开了花,扬起手挥了挥,然后拉着他的女朋友走过来。“你刚考完试吗?”

        “嗯。”

        “你一个人吗?”他有些惊讶。

        “嗯。”

        “你后面还有考试吗?”

        “没了。”

        “那正好,”李翌眯起眼笑着说,“今晚一起吃个饭怎么样?一起吃饭庆祝痛苦的一学期终于结束啦,哈哈……”相比于高三来说,刚上大一的李翌并不觉得大学很苦,哪怕是在期末这段复习备考的时间里。他只不过是迎合大众的说辞故意找了个理由而已。大学是懒散者的天堂,也是优秀者的天堂。

        “你不和你的室友一起吃饭吗?”

        “他们今天下午就都回家了,所以中午和他们吃饭。”他用手肘亲昵地碰碰他的胳膊,没留意到女朋友挣扎开了他牵着她的手。“怎么样?来不来?到时候叫上你女朋友一起啊。我们四个,晚上还可以一起看个电影。”

        “我和她分手了。”

        “啊?又分手了啊?”他惊呼一声,挤眉弄眼地说,“你这个女朋友才谈三个星期吧?果然你们这些有钱的家伙都是这么的花心。”李翌面含灿烂的笑容,一点也没有指责余正谦的意思。朋友就是如此知心而恶劣,哪怕他做了错事,也不会真的去责骂自己的朋友,一是和自己无关,二是不能因为另一个陌生人而坏了自己与朋友间的友谊。家人则更显纵容,还会想方设法地兜着孩子的过错而反打一耙。这世上的情分值得被诗歌赞颂,也卑鄙糜烂到被唾骂。

        余正谦没有回答,对李翌的话不想作任何的反驳或是挣扎。

        到了岔路口,李翌下意识地跟着余正谦走,被女朋友叫了几声才反应过来。“说好了哈,到时候要来哦。”他眉眼尽是笑意地搂住女友。

        金宝儿掰开他的手,转身回头见余正谦走得足够远而听不到两人的话后,脸上做出一个十分嫌恶丑陋的表情:“我不喜欢你的这个朋友。一点也不喜欢!”

        “你要是喜欢他,我可就得吃醋了。”

        “我指的不是两性间的喜欢,是朋友间的那种喜欢。”

        “哈哈,很多人都不喜欢他。我也不喜欢他。”

        “那你怎么还和他来往?”

        “不能因为不喜欢一个人就不和他来往啊。”

        “你说得什么话啊,简直。”她斜眼白了自己男朋友一眼,她算是知道了,他的那句“不喜欢”就是顺口说的,瞧他那张笑得只见牙齿不见眼的脸就知道他对那位富家公子很满意。她必须得向男朋友表明自己的态度。“他不是个什么好东西,你看他随随便便地玩女生,一点都不认真地对待感情,和女生在一起就只为了□□,跟个畜生没什么两样!还有,”她气呼呼地哼了一声,“你瞧他那副模样,长得又矮又挫又丑的,还常常摆架子傲慢得很呢,一副不愿搭理人的样子。你刚刚和他打招呼,和他说话,你难道就没看出来他都不怎么想搭理你吗?真讨厌这种人,讨厌那副丑陋的嘴脸,自以为家里有了几个钱就一副不得了的样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有什么了不起的。”

        “哈哈,人家就是这种性格的嘛!”李翌打个哈哈为自己的朋友解释,他觉得她这时候的样子很可爱,而没有意识到她样子里的认真严肃。他想捏捏她的脸,被她甩手打开了。

        “你和他交朋友是为了他家的钱吗?”金宝儿抬眼逼问自己的男朋友,像是要看清他会不会说谎,“你是不是想以后毕业了利用他的关系好找工作?”

        “怎么会呢?”他做出一个搞怪的表情出来,“他有钱是他的事儿,和我没什么关系啊。而且,我学的是工科,他学的是金融,也完全搭不上边儿啊。”

        “你不知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很复杂的吗?专业又不能限制一个人的社交圈,况且还是有钱人的社交圈。”金宝儿十分不乐意男朋友的表现,“而且,无论你学的是什么,最后都会和钱打交道。”她气呼呼地伸出食指指着他,“我不准你和他来往了,听到没?不然你也会跟着他学坏,跟他一样花心到处去勾搭女生。”

        “唉,怎么会呢?”他亲热地一把搂住她的肩膀,“我是只喜欢你一个人的。你不能这么小气嘛,不能独占我,而不让我有自己的朋友啊。难道你连男人的醋也吃啊?”他打趣她。

        “我没有独占你,你可以交朋友,但我不想你交他那样的朋友。李翌,我是认真的,没和你开玩笑。真的!”她扭动肩膀挣扎开,往旁边去两步,仿佛李翌身上已经沾染上了那个花花公子的坏习气似的。“我不喜欢他。我很讨厌他!他如果是你的朋友,那么就得牵连上我和他打交道,而我不想和他有什么瓜葛,一点点都不行,连见到他我都控制不住心里涌起来的极度厌恶之感。真的,李翌,我很讨厌他。你明白吗?”

        “那你就不和他打交道了嘛,我和他做朋友就行了啊。”他伸出手臂想上去搂她,抚慰一下生气的女孩儿,摸摸她的头,揉揉她的脸蛋儿。

        “不行!”她又闪开了,一脸严肃地说,“你和他做朋友我就不得不和他打交道。就像今晚上吃饭一样,他也要去的话,到时候就难免会和他说话,或者有眼神的触碰。我更不想闻到他身上的那股钱臭味儿。”

        “那你不和他说话,不看他不就完了吗?”大庭广众之下,女朋友的这番过激行为让他有点绷不住脸面,他心里也蹿出了一点火来,于是声音大上了几分。“钱臭都能闻出来,你的鼻子也真灵。”

        “我怎么能做到不说话,不看他呢?要是他找我说话呢?我要是不和他说话,到时候别人会以为我这个做女朋友的连一点最基本的礼貌都没有的,觉得我不懂事,那就是我的错了。不看他就更不可能了,眼睛随便一扫他就会挤进我的瞳孔里来。”她的口里不断地冒出白气,“你是个男生,你就不能为我着想一下吗?为了我,你就不能不和他做朋友吗?这个学校里有两万师生,你都可以和他们做朋友,但唯独他不行。你认识我都半年了,我们也谈了三个多月的恋爱了,你才认识他多长时间?最多一个月!你现在就为了那种人渣对我冷嘲热讽,要和我闹别扭吗?你到底还喜不喜欢我,爱不爱我了?”金宝儿的泪花在眼眶里打转,她越说越委屈,鼻翼一展,两行热泪瞬间就从脸颊上滚下来。

        李翌呆愣住,他没想到女朋友的反应会这么激烈。“我错了,我错了,我不该惹你生气的。”他的声音温柔下来,伸出手去想要揩拭她的眼泪,然后把她搂在怀里。“原谅我,好吗?”

        “别碰我!”她后退一步,尖声叫道。这愤怒的一句吓到了周围来来去去的学生,大家纷纷扭过头看向他们,可谁也没上前来多管闲事,毕竟爱情里的两个人难免会有些口角争吵。

        一时间,他们俩成为了过往学生们双眼视距下的焦点。李翌面红耳赤,感觉自己丢脸丢大了,浑身发热不自在。他苦着一张脸,再次小步上前,细声细气地上前试图安慰她,放下脸面想祈得她的原谅。“我错了,你不要哭了好不好嘛?”他带着恳切的神情,想要她接受自己呈递上的降表,以终止这场闹戏。

        “你错了吗?那你就和他绝交?!发誓绝交!”她伸手阻止他的前进,抬起一张泪脸逼迫他。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她的执拗。

        女朋友的决绝让大学生一时语塞,半天没说出话来。他呆呆地注视她,耐心终于也消磨殆尽,“熊孩子”不能被一直惯着。于是,原本心中那朵小火星子突然间蹿起来,顷刻间他的眼中便冒出愤怒来。“金宝儿,你不要无理取闹好不好?!哪有你这么任性霸道的,连一个朋友都不准我交,况且他还是个男的。”他竭力的样子似乎想向过往的观众表明过错不在自己身上。

        “你竟然吼我?你竟然说我无理取闹?”她被他的生气吓住了,但眼泪却更加汹涌地流出来,“你就为了那么一个,一个人渣、败类来吼我?那看来是我的错喏?是我不该无理取闹喏?是我不该多管你的事喏?都是我无理取闹行了吧!”金宝儿用双手使劲儿擦着脸上的泪水,转身愤怒地向寝室走去。

        李翌愣了一瞬,然后疾步追上去拉住她的胳膊。“不要这样嘛!是我的错!我不该吼你的,我不和他来往了就是。”

        “放开!”她把手猛地一甩,“你话说得好像是我逼你的一样。我不想听到你这种语气,也不想再多管你的破事儿了。”她抽噎几声,然后十分清晰地说出口:“我们分手吧!”

        “你怎么能这么轻易地就说出‘分手’来?”他被理性压制的怒火再次喷发出来,皱起眉头质问她,像一头咆哮的狮子。他觉得自己够卑微了,卑微到三番五次都是自己服软求和,而女朋友的任性似乎毫无尽头。爱情不应该是如此的不平等。他期待的爱情是相互理解,是如同梁鸿与孟光那般的举案齐眉。

        “我不喜欢你了,就这么简单。”

        “你不喜欢拉倒!”他抛下这么一句话后,也气呼呼地向相反的方向走了。

        中午和室友吃得那顿饭不尽如意,几人也只是不痛不痒地安慰了他几句。整个下午他都没回寝室,在校园里瞎转悠,心里烦闷得很。每每想起自己的女朋友用一副强硬的态度逼迫他和朋友绝交,他心里就腾起一阵厌烦,也不理解她的这种行为。照平时来看,金宝儿不是缺钱的学生,虽然没有大手大脚地花钱,但也不会因为口袋里没钱而放弃吃自己喜欢的食物。她应该不至于有仇富心理吧。可她过分到拿“分手”来威胁我!他心里异常的难受。

        他和余正谦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校运动会上。

        十二月上旬,学校举行运动会,他报了五千米长跑。自从暑假里加入特别行动局后他就在有意地锻炼自己的身体,一周至少去三次健身房,只要晚上有空就去操场上跑步。所以,五千米在他眼里是小意思,他十分自信地报了名,并自恋地向女朋友和室友们吹牛说到时拿个第一名回来。“我要血虐他们!”他在寝室里□□着上半身,弯起两条白嫩的胳膊展示自己的肱二头肌。

        可实际情况远比他想得更糟糕,即便现在的大学生们成天只会窝在宿舍里打游戏、点外卖,但总有几个例外——他自己算是一个——然后好几个例外在运动会上挤到一堆来了。第一圈结束,那些混子就被他们五个人给远远地甩开了,李翌排在第四,第一名领先他五十来米。既然吹下了牛,自然不会轻而易举地就认输,他稍微调整一下呼吸,逐步加快节奏慢慢地追上去。只要和他保持不大的差距即可,到时候可在最后冲刺时一举超越他。

        到了最后一圈,第一名仍旧领先他十几米,他现在第二,第三名紧紧地吊在身后不远处,正在加速追赶。他想时机到了,可以逐渐蓄势追赶前面那个家伙。可那小子是学校田径队的,撩起两条长腿,摆动两条手臂,开始冲刺起来。

        李翌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心里有些焦急,可自己的余力不足,不能更快了。除非……

        除非作弊!用自己的血技作弊……

        可要是被发现了怎么办?被人录下视频发到网上的话,先不说其他的,肯定会引来一些有心人的关注,到那时,自己加入特局的事实也指不定会被曝光。

        十二月的冷风从鼻孔和嘴巴灌进去,使得喉咙又凉又干。那家伙只剩下最后五十米了。已经不允许他在多做其他考虑了。他咬了咬牙齿,决定到时稍微控制一下速度。他用左右余光撩了几眼,没有发现有人在举起手机拍视频——大冬天的,本来来看运动会的学生们就少,还有心情拿出手机拍这种无聊视频的大学生几乎没有。

        他咬紧后槽牙,皱起眉头,快速摆开双臂,给人要奋力一搏的样子。在他离终点还有二十米,第一离终点只有大概十米的时候,他头脑一热,不管不顾地施展出自己的血技“刹那永恒”来,在短暂的几次呼吸里,他像支射出的利箭,瞬间超越了他,然后梗着脖子冲刺终点。

        他摊开四肢躺在人造草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凉凉的胸膛里有些难受,脸蛋儿被冷风吹打得红红的。女朋友坐在一旁兴奋地称赞他。就连关注他的女朋友都没发现什么异常,其他人更不会留意到的。我只是在最后一段距离上爆发出潜力来了而已,像一匹黑马,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等他歇息得差不多了,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他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周围人的神情。并没发现什么奇怪的眼神,他放松下来。

        他把胳膊搭在女朋友的肩上,然后慢慢地走出场外。在他们经过跳远登记处时,一个男生突然扭头望向他,视线一直跟着他移动。李翌友善地对他笑了笑,然后转开视线。可接下来对方的一句话,顿时把他的心重又提到了嗓子眼上。

        “你刚刚很厉害呀!”

        他表情不自然地扭头看着他,发现男生脸上是似笑非笑的神情,好像窥探到他的秘密一般。“谢谢!”他愣怔了好一会儿后,然后开口不自然地回应。

        “你真卑鄙,不讲一点体育精神!”

        “啊?”李翌惊奇地看向他。

        他嘴角荡起一丝讥笑来,然后被他女朋友叫走了。

        事后,李翌越想越心悸,他怀疑对方知晓了他的秘密。等下次遇到他,他决定要旁敲侧击地问个清楚。机会来得很快。

        当他开着一辆跑车到女生宿舍楼下接女朋友时,李翌也正好送女朋友回寝室。在晚上十点昏暗的路灯下,他并没有看清坐在车里的就是余正谦,只不过因为他多瞄了几眼那辆漂亮的车,随后心里带着无与伦比的羡慕将眼睛转到车主身上,想要瞥一眼这幸运的混蛋是谁,恍惚了一阵后便认出他来。

        但当他慢吞吞地走过时,又显得犹豫不决。他没想好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来,贸然上前恐有不妥。而且他还没学会如何与一个陌生人快速地打交道。

        “你想找我聊聊?”余正谦将夹住烟的手吊在车外,开口问他。

        “啊?”

        “关于上次长跑的那件事情……”他讥诮地盯着李翌。唇前的那点火星一闪一灭,看不见的烟雾随着流动的空气蹿到李翌的鼻孔里。他抬手摸摸鼻子。

        “是的。我想,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想和你谈谈。”像大多数人一样,李翌对金钱也有着天生的敬畏感,或者说这便是金钱的魔鬼魅力,可以使绝大多数人在其脚下匍匐,所以连带着他对坐在车里的这个富二代也怀有一种模糊的臣服,尽管他死活不会承认,但他说话却有些结巴。

        “上车!”

        “上车?现在吗?”

        “当然,我们得找个好一点的地方,”他吸了一口烟后,随手将还剩半截的香烟弹出去,“这样才能保护好你的那点秘密,对吗?”

        “你不接你女朋友吗?”

        “我已经等了她十分钟了,我不想再多等十分钟。”他扭过脸看向李翌,“只有值得等待的女人才值得我等。”他像是看穿了他心里所想,于是说出后面这句话来。

        “好吧!”他表现得有些拘谨地上了车。毕竟这辆车价值百万,他随便一个不小心就会让“宝贝”受伤呢,爸爸的那辆大众车可没法和它比啊。余正谦开车来到一家高档娱乐会所,然后要了一间豪华包间。

        “会打台球吗?”

        “会一点。”

        然后,两人打了几局台球。李翌真的只是“会一点”,他输得惨不忍睹。他能打进洞完全是靠“大力出奇迹”这门功夫。单单输球还算了,毕竟他不擅长也就不太在意,可几局球下来,心里的秘密全被这个家伙“套”了去。就连加入特别行动局做秘密特工这么隐秘的事情他都知道个彻底。

        这件事情,他并没有上报。他毕竟还只是位刚成年的大学生,心中有顾虑,怕因为自己在运动会上的那点小过错而导致自己失去特工这份在他看来很酷炫、很威风的工作。他本就十分羡慕崇拜电影里那些英俊潇洒又无所不能的特工们,虽然自从加入特局后,现实的残酷让他颇感失望,可他总在期待着有那么一天,能尽情地展示自己的能力,让各个秘密情报组织都知道他的赫赫威名。

        后面一个月时间里,两人又无意间碰过几次面,聊过几次天,算是成为了朋友,至少在他看来是这样的。可是,从心底里讲,他对这个傲慢的富二代是真的又讨厌又喜欢,他讨厌余正谦说话尖酸刻薄,却又喜欢他直爽不做作的性格。他的缺点并不妨碍他心中很愿意与他交个朋友的想法。

        有时候男人在友谊上表现得很宽容大度,在爱情里却是心胸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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