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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花花公子


女朋友搂着他的腰,头枕在他结实的□□胸膛上,她散开的乌丝有洗澡后留下的香味儿。女孩儿微微张开小嘴,露出两颗整齐洁白的大门牙,床头柔和的光在她长长的睫毛上闪动,美丽极了。她正在做梦呢!

        他躺在床上用胳膊圈住她瘦弱的肩膀,窥视她的内心,正此时,父亲打来电话。

        现在已是十一点多了。

        穿上内裤和睡袍,他起身走到客厅打电话过去。趁着父亲还未接听,他掏出一支烟点上。

        父亲在那头说着事情,他偶尔不耐烦地反驳几句,其余时间都只是在当一名听众,口里一连串的“嗯”字回答。空调吹出的热气让他感到有些口干舌燥,他抓起桌子上还没喝完的矿泉水猛灌下两口。凉凉的液体顺着喉咙入腹,不一会儿便没了感觉。

        吐出最后一口烟雾,鼻孔里冒出两条小龙来。烟吸完了,电话也讲完了。他忍不住咳嗽了几声。兴许是声音太大,吵醒了正在睡觉的女友。在他出神想刚才那通电话内容的时候,女友裹上一件睡袍赤脚站立着,脑袋歪靠在门框上,一对眼眸含情脉脉地望着他。

        “你在这儿做什么呀?”她柔声问道,同时用手捂住嘴打了一个哈欠,脸上尽显疲困之态。

        “抽烟呢。”他又抽出一支叼在嘴上。

        “我亲爱的小野兽是因为太累了吗?”女孩儿轻咬住下嘴唇,媚眼一笑,同时曲起一条浑圆的大腿,两根手指夹起睡袍,将其撩开。“我的小野兽现在没力气再来扑食他的猎物了吗?他的爪子不能威风凛凛地□□楚楚可怜的小尤物吗?”

        余正谦放倒自己的上半身在靠背上,抬眼淡淡地将她从上到下地扫了一眼,不为所动。这是他第几任女朋友?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分手可以随口找来任何的理由:女朋友睡觉姿势不好看,因为熟睡时是一个人最自然的状态;女朋友眼睛里没有光,他也说不清是什么一种光而被问倒;女朋友不是处女,其实他并不介意这点;女孩儿吃相难看,他随便找的一个理由;女孩儿声音不好听,叫他的名字不能让他产生心动的感觉;女孩儿名字太俗气,叫起来不好听;女孩儿的手不好看……而各类性格的她们喜欢他的理由只有一个:钱。

        青年很清楚自己的长相,普通加平凡。她们喜欢他,与他交往是因为他身上穿着的奢侈品衣服,他开着的价值上百万的豪车,他家里上亿的财产。他来上大学,说不住狗窝似的学生寝室,便在校外买了一套房子;他在学校里开跑车,裸露的手腕上戴名表,身上穿昂贵的衣服,整个人被闪闪发亮的金钱裹住,好像由此他的那具□□也跟着值上不少钱似的;他从不在同学面前遮遮掩掩,反而十分高调地炫耀;他高傲得不可一世,眼神中的蔑视简直能溢出来淹没众人;他言语刻薄,遇上不合口味的事情或人,会毫不留情地挖苦、讽刺。他只按自己的喜好来为人处事,可也懂得行走在法律圈住的界限以内。他上的是中国最好的大学之一,这说明他将会是精英阶层里一个惹人厌的混蛋。

        金钱能决定地位!这句话丝毫没有夸张之处,尤其是在当下的这年月。你可以自傲地在镜头前自称是王公贵族,好似那基督山伯爵,而这让无知者景仰;你可以放声宣称自己永不低头,因为头上戴着一顶璀璨的王冠,而这让愚蠢者效仿;当你同情心泛滥之时,甚至还可以假模假样地做做慈善公益,表明你还是一个“人”,仍处于这简单两笔的范畴里,而这让追随者盲目。

        我们不要因此想着去谴责与控诉,那只会让你受尽耻辱与诋毁。我们要学会适应,适应时代的风气与环境。高等文明的社会是大家亲手铸造起来的,能毁灭它的也只有自然的进展,而人力万不可为。

        所以,即便他表现得再渣烂、可厌,在道德与情义上有多么的不受人待见,但还是有面容姣好自信满满的女孩儿主动追他。她们趋之若鹜。她们要的不仅仅是面包,还有黄油。身处其中,谁都没资格斥责蔑视她们的这种行径,大家都知道这本就无可厚非。富二代不知道自己对她们有没有感情,可有时身体上欲望的满足让他在事后感到有些失落。他觉得自己的心里有个洞,一个很大的空洞,里面有不知从何而来的回音。

        没人知道他是一位巫师,可以随心所欲地施出“读心咒”,跟着便能肆无忌惮地窥看到她们的内心,因此,他能清楚地知道她们是为了他的钱。大家各取所需,岂不是很好吗。不止是女孩们脑海里的想法,所有人脑海里的那些念头他都能看见,无论是肮脏邪恶的,还是善良美好的,他都能像看见十五挂在天上的明月那般清晰、透彻。若是按照一个人的思想来定罪的话,那么,世上将没有一个清白无辜的人。

        “idonotcare!”当以前他察觉到别人对他抱有嫉妒、成见与愤怒时,他常常对自己这么说,后来逐渐习惯过来,连这点小念头也灭绝了。高昂着头颅,像一头狮子不去理会兔子的想法。从此,他便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步步走上高台,变成一位孤独的国王,统领着其他人思想的广阔疆域,拥有着庞大的财富与罪恶。

        从小在国外长大,他坐在世界上最顶尖的学校里,接受到的是最好的教育。可在他刚上大学时,父亲一通电话打到英国,强烈要求他回国来念书,理由是能经常看到他。父亲从没说过他想念他,他每天都忙着自己的生意,赚数不尽的钱财,哪会有多余的心思来关心他啊。即便是现在,他也不会这么认为。父亲的理由很牵强,那是一句谎言。

        在他十五岁时,少年经历了一件很诡异的事情。刚开始,血技的觉醒让他感到害怕、苦恼与疯狂,他抗拒着它的出现,好比抗拒青春期里一个男孩发生的变化那般——梦遗并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此后,血技让他成长,成长在另一条偏僻的小道上。

        后来,他的血技让他知道了父亲的秘密。因为它是自父亲血脉里传承而来的,是家族的遗产。但“明心见性”——他这么叫它——在他体内的觉醒剥夺了父亲的血技能力,它在他的体内彻底地消失了。父亲和他聊了很多关于体内血技的事情。其中就包括他的生意由来。

        父亲很聪明,或者说狡猾,利用它成就了自己如今亿万富翁的头衔,不像爷爷——余正谦时常这么想——老实巴交地只会在地里挥锄头,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没什么出息。孙子看不起自己生活在农村里的爷爷奶奶,所以很不愿意回去看望他们,他也看不起妈妈那一边的亲戚,因为他们都是些趋炎附势之辈。

        在身体里的血技彻底消失后,父亲有时候会没来由地自疚,他总认为自己是一个无耻的窃贼,偷窃了别人脑子里的想法与创意。往往在办公室里发呆时,会轻叹出来,仿若如释重负一般。为了减轻自己良心上的谴责,他开始做公益慈善。公益慈善好像成了富人们净化灵魂的一种手段,不知是良心在驱使他们行动,还是为了给自己或是子孙积德积善,故意做给老天看。干脆的,某些混蛋只是为了做给台下的观众们看,唱一两句腔,借以掩藏华服下那颗溃烂的心脏。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呐,才不会管自己死后是走炼狱还是升天堂呢。

        余正谦到目前为止都还只是当着一名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除了会挥金如土以外,不会做其他正经事。英国的教育没能让他习得谦卑与礼义,但我们不能轻易地就将脏水泼在教育身上。他还年轻,年轻理应尽情地玩乐,所以他迄今为止没有过问过父亲的生意,也没想着要去学习学习。

        不惑之年的余建军本也由着自己的独子任性,可当他加入一个富商协会后,他改变了自己的一些打算。自那以后,他心中徘徊着一个更伟大的目的:为人类做贡献!他很自豪,自豪自己的钱不仅用于慈善这类小打小闹的事情上,而可以好钢用在刀刃上。他想做一名伟人,像托马斯·爱迪生那样的伟人。尽管他只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而爱迪生是位了不起的发明家,听起来似乎会让人哂笑,可爱迪生也是位企业家啊。

        “伟大的成就在成为伟大之前,都是会受到嘲笑的。”会长说。

        当然,协会不能只谈理想这么一个摸不着的空壳,在座的富豪们也不是愣头青,还有能让会员们眼睛发亮的名与利。商人的本性一时半会难以改变过来。

        于是,他紧急召回了在国外念书的儿子。因他见到了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既要保护自己的孩子,也要守住家族的秘密。寒假里,他计划让余正谦开始接触他投资事业里的一部分秘密,传给他一些与人打交道的经验窍门。儿子是年轻的一代,在未来将是主要的参与者,不能输在起跑线上,如同教育。而且,他想让余正谦像年轻时的他一样,当一个窃贼。必须得将他培养成一个“神偷”,发扬光大他的家族,使之成为中国的摩根家族。此时此刻,便不再有良心来谴责他了。奋斗总是没错的,他想,j·p·摩根还无耻地发着战争财。这个见惯“真相”的人,不能接受自己面前摆着无数的秘密,尤其是关乎于宝藏的秘密。他得找出那些野地瓜来。

        富二代心里对此生出些许反感,自己的大学都还没念完,却着急让他接手家族的生意,这像是要在他无忧无虑的生活里种下一株仙人掌。他的心情不是特别好。

        男青年在沉思郁闷之际,最好的伙伴便是香烟。即使它不能解决他的问题,也能带来某种程度上的慰藉。

        女孩儿踮起脚尖像一只轻盈的麋鹿涉水而来,她撩开衣袍下摆,跨坐在他大腿上,伸出两条纤细的手臂从后勾住他的脖子,带着体温的温热气息从微张的口里喷吐在他的脸颊上,拂动细小的汗毛,想唤醒男友身体里的欲望野兽。

        他的身体的确有了点反应,可他的理智无动于衷,稳稳地占据在山头。“下去!”他低声说道,眼睛直愣愣地望向她。

        口里残留的烟味径直扑打在她的俏脸上。她轻纵鼻梁,微皱眉柳。“难道你不想吗?”她撩人的舌头伸出来,凑近到他的耳朵边,舌尖如蜻蜓点水般触碰两下耳垂,细如蚊呐地说,“我还有很多技巧哦……”说完,两瓣唇含住它。

        “我让你下去!”他的声音不高不低,可满是不可反驳的威严。

        她立起身,被他古井无波的眼神吓住了,接着憋起嘴巴,鼻翼翕动,可爱精致的小脸上尽显委屈。

        “明天考完试后,我要回家去。我们分手吧。我会给你一笔钱的。”女孩儿长得很漂亮,但他却从未动过心。

        “我不……”她的委屈刹那间聚集而起,眼泪立马在眼眶里打转,可窄小的空间兜不住她的悲伤。“我爱你!我不同意。我不要分手,我要和你在一起。”她的脸蛋好似光滑的荷叶,两行咸泪径直流下,在下颌汇聚,滴落在男人的衣袍上。

        “你知道我是个渣男……”他无意识地痉挛一下。

        “不!你不是!”她像个倔强的小孩,“你才不是那种人呢。你知道我是爱你的,我不要和你分手……”

        “这事儿没得商量。睡觉,明天考试。”他分开她的双臂,让她坐在沙发上。如果他会被女孩儿的眼泪打败,那他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前任。

        “理由呢?总得有个理由吧。”

        “你成绩太烂了,我喜欢聪明一点的女生。”

        “你上次不是这么说的……”她尖声叫道。

        “你上次为什么要相信我的话。”两人之间沉寂了半刻,她泪眼朦胧地盯着他,在寂静的午夜里只听得到她的呜咽。他灌了两口凉水,从沙发上起身,走向卧室。

        “那今晚我还能和你一起睡吗?”她扬起脸冲着他的背影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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